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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社会关切与法治中国建设同频共振

  本报评论员  栗玉晨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在全社会建立深厚的法治信仰,培养从法治角度认知社会的观念和习惯,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要保证法律严格实施,通过执法司法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让社会关切与法治中国建设同频共振,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必然选择。

  备受关注的“胡某宇事件”有了最新进展。2月2日,江西省、市、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及市县相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胡某宇事件”最新调查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一段时间以来围绕该事件的很多谜团得以解开,公众的不少猜测与质疑得以澄清。有关方面客观公布热点事件调查进展最新情况的做法,不仅有利于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也为通过社会关切事件宣传法治观念,上好法治“公开课”提供了不容错过的契机。(相关报道见05版)

  2022年10月14日,江西省铅山县私立致远中学高一学生胡某宇消失在学校睢园方向的监控中。在此后的106天中,铅山县出动多人,多次展开地毯式搜索,始终没有发现胡某宇的踪迹。今年1月28日,在铅山县河口镇金鸡山区域发现一具缢吊尸体,次日公安机关经对DNA检验,确定死者是胡某宇。

  一个15岁少年的离世,不管是对其家人还是对社会来说,都是巨大的遗憾。胡某宇从失踪到被发现的100多天,社会各界对此事持续广泛关注,其间既有千万热心人对其父母温暖的抚慰,也有社会公众对搜寻进展的焦灼和对众多疑点的追问,当然也有人陷入“自杀”与“他杀”之争、“诡异说”与“阴谋论”之辩。

  现在,“胡某宇事件”最新调查进展公之于众,诸如录音笔内容等社会广泛关注的情节细节得以披露。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打消外界质疑,澄清有关不实传言谣言,有利于将“胡某宇事件”的调查处理纳入法治轨道。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再向前一步,借助社会关切的热点事件及时以案促法,进一步立法治主导、树法治共识、促法律执行,当能收到比传统普法教育更好的效果,有助于法治中国公众信仰的累积与养成。

  一个花样年华生命以如此方式逝去,让我们每个人都无比心痛。感伤之余我们不禁会想,当青春生命正徘徊在矛盾、纠结,乃至痛苦的边缘无法自拔,法治力量应当成为让他们摆脱困扰的温暖援手。《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家庭教育法》等致力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法律,只有切实走进每一间教室、每一个家庭,才能让每一位受教育者在知识结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得到培育、引导和影响。只有真正将法治的力量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传道、授业、解惑的教育体系才能走向现代化,法治中国的信仰才能奠定更加坚实的根基。

  “胡某宇事件”发生后,人们看到众多从内心深处感同身受的网络正能量,他们多方寻找线索,积极献计出力,为推动有关方面更加主动作为不眠不休。与此同时,人们也看到,与以往一些社会热点事件发生后一样,一些人蹭热点、带节奏花样百出,散谣言、传流言喧嚣不已。在《人民警察法》《信息公开条例》《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早已出台的背景下,如何强化责任担当,锤炼专业本领,如何更加主动、更加专业地回应社会关切,如何对网络不实信息露头就打,不仅考验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也检验各方对法治的尊崇高度、遵守程度和捍卫力度。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在全社会建立深厚的法治信仰,培养从法治角度认知社会的观念和习惯,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程。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要保证法律严格实施,通过执法司法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让社会关切与法治中国建设同频共振,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必然选择。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对每一次社会热点事件暴露出的法律行动短板的关切,也正是对法治中国更大进步充满的更大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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